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会务、督办、信息、信访、机要、保密、政务公开等日常工作;
承担机关财务、后勤管理工作;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
按规定承担全市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的教育培训及翻译人员专业职称的管理工作;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起草外事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
承担综合性外事调研工作;
负责内外宾接待具体工作;
负责对外宣传工作,开展与海外新闻、文化、华文教育界的交流与合作;
参与审核重要涉外、涉侨报道稿件和其他文稿。
负责人:林冬
电话:0517-8375 0035 0517-83605963
传真:0517-8376 5881
出国来华管理处
承担全市因公出国工作的归口管理、协调服务和监督工作;
办理有关出访任务的报批手续;
根据授权审核或审批相关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和邀请外国相应人员来访的有关事宜;
负责颁发、收缴、管理我市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及各类出国(境)证明;
承担申办因公出国人员的外国签证工作;
对全市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外事政策、外事纪律教育;
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要涉外事件和案件;
协调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市有关事宜,承担对我市境外非政府组织的调研和监管工作;
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
承担邀请、接待和管理外国常驻和临时来访记者工作;
承担全市因公出国(境)专办员培训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因公出国(境)团组廉政、国家安全和保密工作。
负责人:郝萌
电话:0517-8375 4763 0517-8375 0131
传真:0517-8376 5881
国际交流处
负责全市对外交往的组织联络工作,开展与我友好国家的交流与合作;
协调平衡全市出访计划;
承办我市与国外友好城市的官方与民间团体交往的具体联络工作;
拟订年度友城和友好渠道交流计划并组织实施;
管理全市与外国友好城市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办理对外结好的报批手续;
承担接待和管理来我市进行公务活动的境外机构及人员的来访工作;
协调、指导全市外事礼宾工作;
承办与外国有关领事机构的联络交往工作;
做好与国际友人、国(境)外友好组织的联络、接待和友好交流工作;
参与推动引资引智引技工作的开展;
承担全市重要涉外活动翻译工作;
承办需请市领导会见的国际友人、国境(外)知名人士的审核报批工作;
办理授予外国人“荣誉市民”、“荣誉公民”等称号的审核、报批手续;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涉外参观单位的管理和联络工作;
指导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联系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具体工作。
负责人:何桂荣
电话:0517-8376 2405
传真:0517-8376 5881
侨务处
负责起草侨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拟定侨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组织开展侨务理论研究工作;
研究推动侨务宣传、文化和华文教育工作并提出政策建议;
指导开展社区侨务务工作;
承办有关涉侨事项的审核报批;
承担归侨侨眷的具体工作;
负责侨务信访和扶贫工作;
参与对涉侨捐赠财产使用与管理的监督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侨界重点人物的人事安排;
开展侨务对台工作;
开展引进资金、技术、人才的牵线搭桥、合作交流、咨询服务工作;
依法保护在淮侨商的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侨经济纠纷;
开展与海外华文媒体、华文教育机构的合作交流;
组织开展国外侨务工作;
牵头负责归侨、侨眷、“三侨生”身份的认定审核和审批工作。
负责人:刘辉
电话:0517-8376 8285
传真:0517-8376 5881
港澳事务处
贯彻执行上级对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
归口管理我市港澳事务;
推动我市与港澳地区的联系,促进经贸、科技、文体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负责我市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往来工作,负责接待来访的港澳地区重要来宾;
审核因公临时赴香港、澳门和邀请香港、澳门相应人员来访的有关事宜;
办理应邀来访的香港、澳门人士的通知函电;
负责颁发、收集、管理我市赴港澳通行证;
参与协调我市驻港澳机构、企业的有关事务;
承担我市与港澳民间交往的有关审核管理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港澳居民在我市的有关事务。
负责人:吴一淮
电话:0517-8360 5692
传真:0517-8376 5881